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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治建设成现代化建设前置工程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11-18 | 浏览:22724次 ]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一连串荣誉背后是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将法治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前置性工程所做的努力。


  “当前社会急剧转型、利益纠纷多发、各类矛盾日益凸显,社会更需要法治保障。因此,我们将法治建设这一系统工程明确定位为现代化建设的前置性工程。”历下区区委书记田庆盈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建设山东省“繁荣文明首善之区”,需要发挥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普法有道


  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走进林家庄村法援工作站,记者看到摆放整齐的法律服务维权指南、“六五”普法档案、农民学法用法读本,墙上“理、情、法、和、德、让”六字,被誉为林家庄人治家治村的精髓。


  据介绍,林家庄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多年来该村始终坚持把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作为推动全村发展繁荣的重要内容。正因为如此,林家庄已经连续10年未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常年保持为零。


  就像建设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一样,2011年以来,历下区先后投资360余万元,建成了全国首个“宪法主题公园”“社区普法主题公园”,打造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在67个社区建立了固定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长廊。


  “良好的社会风尚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正能量。法律法规通过文化载体传播到社会每个角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教育人、规范人,使法治理念为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所接受,真正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田庆盈说。


  公私有序


  社会共创和谐稳定


  今年9月的一天,家住文化西路的李某因为空调噪音而与邻居争吵不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社区调委会得知这一信息后,协同法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两家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历下区司法局局长潘玉松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成功防止民转刑的典型案例,调解工作人员在法律范围内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激化。”


  据了解,历下区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诉求表达、社会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探索成立了全省首家广播电视栏目人民调解组织、全省首家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形成了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各类社会矛盾化解成功率达95%。


  “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仅要让广大市民积极守法,也需要各级干部、单位成员遵章守法,并且对于后者的严格程度只能更高。”田庆盈说。


  为此,近年来,历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自身法治建设,要求相关各部门不断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政法各部门以司法为民为主线,深化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权力监督。同时,将法制教育列为干部培训、轮训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简政提速


  服务大局成果共享


  整洁明亮的审批大厅,人流络绎不绝,整齐划一的服务窗口,温暖人心的文明标语,饱含真情的火红锦旗……一道亮丽的风景吸引了记者的视线。这就是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也是济南市较早成立的集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效能投诉于一体的区级综合服务平台。


  在该中心办理工商审批业务的某通讯技术公司经理赵炎告诉记者:“我们公司从申请登记到核发营业执照,仅用了两天时间,没想到现在政府办事效率这么高。”


  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该中心2011年开通网上审批受理业务,目前中心办理的审批项目已由原来的107项精简为现在的75项;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平均压缩30%。


  与此同时,历下区要求每年民生投入增幅必须高于经济增长速度,集中财力办几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今年重点实施了“124910民生工程”,投入10亿元办好12大类49件惠民实事。


  “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规范、高效、阳光的政务同样要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己任。要把深化‘法治历下’建设、打造平安和谐环境、全民落实富民惠民三者有机结合,争取让每位历下居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田庆盈说,“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就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法治建设最大受益者的理念,要时刻为群众享受法治建设的成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开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