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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试行循证矫正形成“1+1+1”独特模式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11-18 | 浏览:23190次 ]

 服刑人员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9年至今在陕西省汉中监狱服刑。


  刚入狱时,刘某以各种理由抗拒劳动改造,警察劝说,他扭头就走;手持玻璃碎片,挑衅值班警察,大叫要“单挑”。入狱14年调换6个监区,被禁闭处罚3次。


  可在汉中监狱推行循证矫正工作中,刘某脱胎换骨变了样。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高秦安介绍说,汉中监狱作为司法部循证矫正工作试点单位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规范、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建立激励机制,扎实推进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1+1+1”个别化矫正


  “汉中监狱对每一名顽危犯制定一套矫正方案,确定一名矫正官负责矫正转化,实行个案管理,形成独具特色的‘1+1+1’矫正模式。”陕西省监狱局副局长柳万立如数家珍。


  对认定的顽危犯,由监区会议研究确定责任矫正官和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监狱矫正指导中心负责审核把关,最后形成《顽危犯矫正指导书》。《顽危犯矫正指导书》包括罪犯基本信息、心理测量分析、综合改造表现、顽危成因分析、矫正措施等,报经监狱矫正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交由监区责任矫正官或监区矫正转化小组负责执行。


  汉中监狱对顽危犯实行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一般(即A级)顽危犯个案由监区矫正转化小组负责矫正转化,监区中级矫正官负责,监狱高级矫正官指导;重大疑难个案,由监狱成立矫正转化小组,负责矫正转化。


  根据刘某表现以及量表测量结果综合评议,监狱认定刘某为行凶危险类A级危险犯,监区相应成立矫正小组,并指定责任矫正官对其实施个案矫正。综合刘某的特点,矫正小组制定出8阶段个性化矫正方案。


  第一阶段安全管控阶段,在监区转化小组安排下,采取措施弱化对抗行为。其过激言行仍然时有发生,但同前期相比稍有减少。


  第二阶段通过关注、倾听、理解、鼓励等方式克服阻抗,刘某虽未明确表示会遵规守纪,但逐步开放自我,默认矫正帮助,并表示认同、接受矫正方案。监狱为其调换了适宜的劳动岗位,使其获得心理上的快慰感,并通过信任游戏练习,使其感到打开心灵之门的钥匙是真诚、真情和耐心。


  第三阶段通过各种途径使刘某负性情绪得到合理宣泄,减轻不良生活事件对其产生的压力,增强监狱生活适应能力。矫正官让刘某写信和写日记疏泄减压,情况较好。


  第四阶段为情绪理疗,通过短期干预,刘某开始换位思考,理解他人,并默然接受监区分配的除草、修剪花木等相对“自由”、轻松的劳动任务。


  第五阶段通过认知治疗,使刘某看待、评价事物更全面;言辞不再那么偏激,较为有效削弱了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也开始深刻认识到所犯罪错对自己、家人、社会的伤害。这一阶段矫正后,刘某开始遵规守纪、认真整理内务卫生。


  第六阶段在认知转变基础上,通过行为引导,刘某言行冲动性、攻击性、暴力性、戏谑性明显减弱;开始宽容他人,忍让其他服刑人员,变得愿意接受监区分配的劳动任务。


  第七阶段通过积极行为强化,刘某意志力、自制力、调节力得到提升,服刑表现虽未达到“游刃有余”,但已变得合理合规;开始热心帮助他人,主动参加监区文娱活动;荣誉感、责任感增强,现担负监区老病残服刑人员的监护责任。刘某有了明显进步后,监狱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他鼓舞很大。


  第八阶段通过印象管理,使刘某逐步改善自己在其他服刑人员、监区干警以及家属心中原有的负面形象;同时期望能在刑满释放后重塑自我,展示新生形象。


  没人再称他“刘光锤”


  汉中监狱以犯因循证、危险循证、认定循证为切入点,积累确实、充分、可靠的证据,对顽危犯进行依据证据的量性评价。


  犯因循证即对顽固犯、危险犯逐人展开犯因调查,广泛搜集犯因性问题的证据材料。通过分析研究,准确认定犯因,为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提供依据,为矫正措施提供目标和靶向。


  危险循证即对罪犯的危险性质、危险程度、危险类别在摸排时收集证据,用证据证明、锁定其危险性质、程度和类别。


  认定循证即在摸排、认定、撤销顽固、危险罪犯工作中,依靠证据和相应标准,遵循证据所指向的结果做出认定决策,避免和杜绝认定工作中主观臆断、凭感觉和经验办事的现象。


  依据循证,汉中监狱将犯因问题分为心理、认知、行为3类,坚持因材施教,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犯因性心理问题细化为偏执性人格、情感性人格、分裂性人格、爆发性人格、癔症性人格、悖德性人格6类。从帮助罪犯建立正确认知方式,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帮助其合理释放、宣泄不良情绪,帮助其建立信心,引导、培养良好、健康的兴趣爱好6方面进行矫正。


  犯因性认知问题细分为情感、意识、能力3类,主要从罪责感缺失、进取心缺失、同情心缺失、诚实性缺失、错误荣辱观、错误法律态度6方面着手矫正。


  犯因性行为问题主要指诱发罪犯行为发生的不良行为模式、习惯,主要从暴力倾向、自杀倾向、离规倾向3方面矫正。


  依据掌握的案例,汉中监狱制定严重心理问题类、脱逃危险类、自杀危险类、行凶危险类、哄监闹事危险类5类矫正预案,对罪犯的管理和矫正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刘某的责任矫正官严格实施矫正方案,并评估反馈,根据需要通过监区矫正转化小组开展集体攻坚,确保计划实施的持续性、一致性、完整性,避免一人一理念、一时一对策式的“轮番轰炸”。


  经过矫正,刘某感到内心不再凄冷;感受到集体也有温暖,监狱也有阳光;“其他犯人不再笑话我,干部脸上少了严厉,多了微笑”;“‘刘光锤’这一外号也少有人叫了”。罪犯改造行为评定测评表显示为基本合格。综合能力因素分析预测表显示:反复率一般、重新犯罪率一般。


  目前,监狱根据刘某表现,已决定撤销其顽固犯认定。下一阶段主要重塑其健康人格、培养适应社会的技能,使之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社会。


  汉中监狱监狱长王虎明认为,循证矫正在我国尚处起步试点阶段,没有经验可循,没有现成模式照搬。作为罪犯矫正新趋势,这种方式对于中国监狱未来发展走向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