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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推进“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3-12 | 浏览:1712次 ]

各镇、政法各部门:
  按照省市政法综治部门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推进“三官一律” (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进村(社区)活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任务落实、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建立机制
  各镇、各政法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把推进 “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和“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作为农村普法、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有效载体,作为政法部门贯彻群众路线、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政法干警素质,真正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两率一度”、促进辖区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推动能动司法理念和科学发展的集中体现。各政法部门一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服务理念,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政法机关公信力、树立法治权威三项重点工作,组织“三官一律”定期到深入所联系村(社区),主动上门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指导基层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巡回办理案件、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征集群众对提升政法工作满意度的意见和建议。二要创新工作方式,把法治宣传、治安防范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效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防范打击,既依据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依法处理纠纷,又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矛盾化解,切实促进全县社会管理,维护大局稳定。
  二、整合资源,规范建设
  一是各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三官一律” 提供办公场所,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设立独立的工作室;村(社区)办公紧张的,区别情况,整合相关资源,一室多用。各政法单位要再做安排部署,明确驻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迅速行动起来,于3月底前完成辖区所有村、社区“三官一律” 工作室设立工作。
  二是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警务室和律师(含法律工作者)工作室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在村、社区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任务等内容,同时还要在办公场所以外的其他居民相对集中的组、居民小区、楼院,公示相应信息,方便群众联系和服务群众。
  三是各工作室的标识原则上统一为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三官一律”工作室,并统一规格,挂牌上墙。挂牌由县级政法各部门分片统一制作并安装到位。具体为:县法院负责鹦鸽镇18个村;检察院负责桃川镇10个村、黄柏塬镇5个村;公安局负责咀头镇18个村、2个社区;司法局负责靖口镇9个村、王家堎镇4个村、太白河镇2个村。各政法单位要密切配合,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及时准确地将驻村(社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含法律工作者)相关资料提供至分片单位和综治办,不得推诿扯皮而影响工作进度。
  三、高度负责,有序推进
  一是政法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职能认真研究制定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警务室和律师工作室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并落到实处,强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就地审判案件、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是“三官一律”于3月底前必须到所联系的村组、社区开展工作,所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走出机关、走进村组社区,年内,主要领导下村(社区)不少于4次,分管领导下村(社区)不少于6次,检查制度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广泛走访、征求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法律法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在保证执法办案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坚决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确保有足够的工作时间、车辆和后勤支持,“三官一律”每周在基层工作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落实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日志、台账记录等,并于每月28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综治办。
  三是县综治办将结合省、市开展的政法综治维稳督导暗访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室设置及挂牌任务,或敷衍应付、工作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工作有力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