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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8-10 | 浏览:3159次 ]

各镇,县级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打造最安全县城和“平安太白”建设工作,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平安太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连续两年实现了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但据省市明查暗访以及县上抽查发现,一些镇、县级部门的治安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还存在领导重视不够、防范意识淡薄、值班形同虚设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为确保全县大局持续稳定,现结合市综治办通知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门卫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进一步严格县委大院门卫制度,强化门卫责任意识,对外来办事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和检查。各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和落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2 4小时有人值守监控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违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置;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自防自律、群防群治作用,争当安全员、信息员、宣传员,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从即日起,凡正常值班的门卫或保安一律着装或佩戴“红袖章”上岗。
  二、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及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实行工作日夜间及节假日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禁空岗、脱岗、转移值班电话或由非本单位人员顶替值班。并设立醒目的值班室标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保持值班电话、传真畅通,监控等设备的正常运转。要严格情况报告、电话记录、处理结果和值班登记制度,做到有情必报、反应迅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带班值班期间突发紧急重大情况时,要严格按照“谁带班值班谁处置,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本部门、本单位值班电话、值班传真等信息如有变更,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三、加强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
  县综治委将门卫制度执行情况和值班备勤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和县级以上平安单位审验内容,将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带班领导或值班人违反纪律,脱岗、空岗、值班电话或传真不通以及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在年度考核和平安单位审验时,对出现向题的单位予以降低考评等次或实施一票否决,对已命名的县级平安单位一律撤销荣誉;对已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将不予年审。
  各镇及各单位据此抓好本镇及相关等单位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