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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法治文化】青铜器上的法律文化——四十三年逨鼎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10-23 | 浏览:699次 ]

202491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陕西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考察时说,中华文明五千年,还要进一步挖掘,深入研究、阐释它的内涵和精神,宣传好其中蕴含的伟大智慧,从而让大家更加尊崇热爱,增强对中华文明的自豪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代一代传下去。

宝鸡素有青铜器之乡的美誉,数量多、重器多、铭文多、精品多是宝鸡青铜器的主要特点。宝鸡出土的青铜器中不乏有与法律相关的器物,它们以深埋大地多年所形成的斑斑绿痕,向我们诉说着一段段与法律相关的尘封往事。本期为大家介绍宝鸡青铜器上的法律文化——四十三年逨鼎。

四十三年逨鼎:铸造于西周晚期,2003年出土于眉县杨家村。是单逨(lái)在周宣王四十三年铸造,因此被称作“四十三年逨鼎”。

鼎内壁铸有铭文316字,记述了单逨被任命为官司历人(相当于监察部长)的册命过程。周宣王在册命仪式上谆谆告诫单逨要恪尽职守,公平正直,不要荒废政事,徇私枉法,否则将官爵不保,愧对先祖。这篇铭文被誉为中国最早的“廉政谈话”,反映了西周的册命礼仪、吏治思想和廉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