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办完成《太白县“十三五”综合治理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评审工作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9-18 | 浏览:1587次 ] |
9月17日上午,县综治办召开《太白县“十三五”综合治理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评审会议,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咀头镇、鹦鸽镇、发改局(县“十三五”规划编制指导组)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组及综治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李宝炜主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卢大安就《太白县“十三五”综合治理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情况做了详细说明,指出:该规划是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从7月份开始,围绕全县“十二五”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 的决定以及省、市、县委有关综治平安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狠抓前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县情实际和综治工作现状以及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破题发力,通过两上两下,五易其搞,形成《太白县“十三五”综合治理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讨论稿。在编制过程中,一是聚集智慧抓编制。充分发挥各参与编制单位的职能作用,并上下衔接沟通,尽智尽力,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能力建设。二是选准主题抓突破。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为主线,围绕打防结合,狠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信息支撑,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三是突出特色抓规划。围绕“活力”和“秩序”谋篇,紧扣“基层”和“社会”布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管理,进一步夯实综合治理工作基础。四是谋划项目抓支撑。围绕打基础、强服务、促防范,向科技要警力、出战斗力的思路,切实抓好一批基础和技防设施项目建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各单位参会人员对规划的整体内容做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讨论稿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原则、举措,贯彻了省、市、县委的总体部署,与县委“四县”建设总蓝图,特别是“和谐稳定平安县”建设的目标任务相一致,与县情结合紧密,与当前综治及平安太白建设工作水平相适应。规划总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全面、保障措施有力,是提升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的有力途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讨论,达成共识,对不足之处提出建设性的修订完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规划的项目要加强与发改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县“十三五”规划编制指导组成员,县发改局裴东林做了点评,他认为规划的框架结构比较合理,项目符合综治工作要求,文本总体满足规划的要素要件,同时建议积极做好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最后,李宝炜同志代表县“十三五”综合治理能力建设规划编制组表示,县综治办将认真梳理讨论评审意见,尽快修订完善规划文本,按期提交县政府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