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红袖章”义务治安员常态化巡逻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3-01 | 浏览:1671次 ] |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实行“红袖章”义务治安员常态化巡逻的通知 各镇,县级各部门,驻县各单位:去年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红袖章飘起来”活动,持续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有力地促进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近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根据宝市维稳组[2013]01号、宝综治办[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近期社会面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红袖章”义务治安员常态化巡逻工作通知如下: 1、各镇要全面启动“红袖章”义务治安巡逻,加大社会面防控力度,动员各级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走上街面,营造声势,震慑犯罪;要持续深化网格化治安巡逻,将“红袖章”全面覆盖到社区楼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治安复杂地区,作为震慑、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2、县级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基层单位和营业网点、市场、车站、医院、学校、公共服务大厅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各类社会面工作力量,在上岗期间全部佩戴红袖章。各部门、各单位值班人员、门卫、保安等在工作期间一律佩戴红袖章,参与治安防控工作。 3、县公安局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专业“红袖章”巡逻队,24小时不间断巡逻。 4、2013年,全县共安排“红袖章”3000个,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将“红袖章”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确保治安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各类“红袖章”队伍建立健全、发挥作用。 5、市上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红袖章飘起来”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综治考核和市级平安单位年审。县政法委也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各镇、各部门人员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是否经常,督查通报将在太白电视台播出,接受社会监督。 6、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治安“红袖章”义务治安巡逻常态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抓、亲自管。 7、此项工作将纳入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力,佩标上岗不经常或流于形式而影响全县大局的,视情节给予通报、警告;凡被省市政法综治维稳部门通报的,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附:“红袖章”任务分配表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红袖章”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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