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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红袖章”义务治安员常态化巡逻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3-01 | 浏览:1671次 ]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实行“红袖章”义务治安员常态化巡逻的通知

各镇,县级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红袖章飘起来”活动,持续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有力地促进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近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根据宝市维稳组[2013]01号、宝综治办[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近期社会面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红袖章”义务治安员常态化巡逻工作通知如下:
  1、各镇要全面启动“红袖章”义务治安巡逻,加大社会面防控力度,动员各级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走上街面,营造声势,震慑犯罪;要持续深化网格化治安巡逻,将“红袖章”全面覆盖到社区楼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治安复杂地区,作为震慑、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2、县级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基层单位和营业网点、市场、车站、医院、学校、公共服务大厅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各类社会面工作力量,在上岗期间全部佩戴红袖章。各部门、各单位值班人员、门卫、保安等在工作期间一律佩戴红袖章,参与治安防控工作。
  3、县公安局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专业“红袖章”巡逻队,24小时不间断巡逻。
  4、2013年,全县共安排“红袖章”3000个,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将“红袖章”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确保治安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各类“红袖章”队伍建立健全、发挥作用。
  5、市上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红袖章飘起来”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综治考核和市级平安单位年审。县政法委也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各镇、各部门人员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是否经常,督查通报将在太白电视台播出,接受社会监督。
  6、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治安“红袖章”义务治安巡逻常态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抓、亲自管。
  7、此项工作将纳入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力,佩标上岗不经常或流于形式而影响全县大局的,视情节给予通报、警告;凡被省市政法综治维稳部门通报的,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附:“红袖章”任务分配表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红袖章”任务分配表

单位

数量 (个)

单位

数量 (个)

咀头镇

400

林业局

100

鹦鸽镇

100

水利局

100

桃川镇

100

省太林

100

靖口镇

100

农业局

50

王家堎镇

100

电力局

100

太白河镇

100

工信局

100

黄柏塬镇

100

科文局

50

公安局

100

气象局

20

工商局

300

住建局

150

交通局

100

公路段

30

农行

20

公路站

10

信用联社

100

各单位门卫

50

邮政局

30

卫生局

150

人社局

50

教体局

100

人保

20

移动公司

50

财保

20

电信公司

50

联通公司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