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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5-04 | 浏览:2067次 ]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督查,促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县综治委领导安排,县综治办决定,对今年上半年全县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落实和年初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全县每个家庭和干部职工,最大限度地宣传平安建设,实现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不下滑有提升的目标。
  二、督查内容
  (一)《关于开展2013年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的通知》(太综治办字[2013]3号)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各部门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目标明确、责任权利挂钩的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书,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书是否逐级签订落实到位。镇责任书签订到(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村民户(每个家庭);县级各部门要签订到分管领导、科室、分管下属单位和每一个干部职工及家属;企事业单位要签订到班组和每个干部职工;学校要签订到班级或全体教师(高中、职业中学,要签订到全体学生)。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格局。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推进“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太综治办字[2013]2号)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和县级政法各部门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到在村(社区)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统一挂牌,公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是否有办公场所、有工作日志和工作台账等,以及“三官一律”进村、进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开展便民服务、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情况。
  (三)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镇、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落实等情况。
  (四)2013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三、督查方法
  采取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明查主要通过座谈、听汇报、查看工作档案资料及实地深入了解要害部门和岗位等方式了解情况;暗访主要通过不打招呼深入基层,多看多听多访,征求群众对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查政法综治工作开展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对“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进行督查,是结合前一阶段省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检查组在我县明查暗访发现存在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针对性较强的督导检查活动,是促进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落实和政法单位便民措施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将督查落实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多层次、多步骤、多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镇、各单位自查工作务于5月7日前完成,县上同时全面展开督导检查。
  (二)明确任务,精心部署。县级部门、单位重点督查(一)、(四)两项内容。其中县级重点部门(有下属单位的)除过要安排完成好本机关的督导检查任务工作外,还要对下属单位的督导检查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并抓好督促落实。
  (三)认真督查,注重实效。各督导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开展工作,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把各镇、各部门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找出来,对明查暗访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反馈,提出明确指导性整改意见,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本次督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综治办。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县综治委将把本次督查活动与上半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结合起来一并进行,督查情况列入本年度综治及平安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指标。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三官一律”进村(社区)工作任务的镇和县级部门视情节给予警示提醒、黄牌警告、年度综治考核降等和一票否决,以此推动督查落实活动的顺利开展。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