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着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关注群众急难愁盼事,拓展困难群众维权渠道,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一是精准对接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依托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落实就近就地、便民利民原则,及时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初步实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标。二是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最大化方便群众。三是明确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提高办案效率,最大程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四是关注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简化办理程序,对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落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先”原则,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服务,让他们享受更便捷的法律服务。五是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制度,将法律问题解答、法律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方式和内容予以综合,力争在一次性接待中将群众的法援问题解决到位。六是加强法援案件事中、事后监督,落实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机制,加大案件跟进办理力度,通过满意度测评、案卷回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承办人员服务效能。七是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开展“法援童行”、护老、助残等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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