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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平安村进行年审和对2013年申报创建市级平安单位、平安村进行验收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10-30 | 浏览:1797次 ]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市级平安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巩固和深化平安太白建设成果,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加强市级平安单位管理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综治办决定对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进行年审,对2013年申报创建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验收)范围
  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今年申报创建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的单位。
  二、审验条件
  平安镇(街道):⑴综治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专职主任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⑵辖区内建成平安村(社区)达80%以上;⑶建立镇(街道)专职巡防队伍,巡防措施落实到位;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流动人口无违法犯罪行为;⑸辖区内“四无村(社区)”(无刑事案件、无村(居)民犯罪、无治安案件和事故、无民转刑案件)达到70%以上,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本县(区)平均水平;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无越级上访;⑺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并落实述职报告制度;⑻警铃入户等技防设施覆盖面达50%以上,辖区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达80%以上,且“两率”均未列入全市后十位(根据全市公众安全感调查结果评定)。
  平安村:⑴综治领导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抓综治工作;⑵建立健全专职或义务巡逻队伍,工作资料完备,年内村民或流动人口中无违法犯罪行为;⑶警务室、矛排站、治保会、调委会组织机构健全,能够正常发挥作用。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⑸按规定配齐配强了“治安中心户长”,或开展了“十户联防”;⑹年内无刑事、治安案件和事故;⑺辖区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达80%以上(根据本县区“两率”自测结果评定)。
  平安社区:⑴社区综治组织机构健全,资料管理规范;⑵社区内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健全,居民楼院设立了单元楼长和义务治安信息员,防盗、防火和技防设施健全;⑶社区警务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健全,调解协议书规范,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⑷年内辖区刑事、治安发案明显下降,无较大事故;⑸辖区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80%以上(依据咀头镇“两率”测评结果)。
  平安单位:⑴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综治机构健全,落实了人员和经费;⑵能够结合实际在单位或系统内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有方案、有考核、有奖惩;⑶能够按照综治部门的要求,认真进行部署安排,层层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积极参与综治宣传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到100%;⑷建立了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述职报告制度落实;⑸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三防”措施落实到位,年内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平安单位荣誉称号:⑴平安单位自命名之日起在年度考核中被一票否决的;⑵辖区或单位有“法轮功”习练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有干部职工严重违法犯罪或重大不安全事故的;⑶未在单位或系统内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⑷拒绝或推诿综治机构安排的工作任务,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展的;⑸不接受综治检查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年审或放弃年审的;⑹对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不够重视,组织开展不力,活动成效不好的。
  三、年审(验收)方式和方法
  1、严格按照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的标准进行年审和验收。单位名称变更的,由该单位向市、县综治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综治办审定后,按照新名称参加年审。年审和验收时,县综治办将与维稳、信访、公安等部门沟通信息,全面掌握工作情况,按时完成审验任务。
  2、对已被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和申报创建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综治办进行年审和初验,市综治办将对申报创建市级平安单位进行全面验收。
  3、此次年审和验收结合全县“推进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活动的督促检查一并进行,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实地以及深入相关部门侧面了解等办法,力求审验工作全面准确,最大程度地反映各镇街、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
  4、县级部门下属单位的年审及验收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通知。
  四、审验时间:
  从10月底起至11月20日结束。
  五、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做好市级平安单位年审验收工作是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深化平安太白建设的有效措施。对此,各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年审工作。通过年审,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深化平安建设活动的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要精心实施。各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审验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具体环节,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被审验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被审验的平安单位、平安镇街、平安村和平安社区要对照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标准和年度考核细则,认真整理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缺补漏,切实达到以审验促整改、以落实保平安的目的。
  三要从严把关。审验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严把质量关、注重实效的原则,不照顾关系、不搞平衡,真正将那些平安建设热情高,基础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符合标准的单位选上来,把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筛下去。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审验报告、审验表(2份)书面报县综治办。
  附:1、市级平安单位审验表;
    2、市级平安镇(街道)审验表;
    3、市级平安村审验表;
    4、市级平安社区审验表。
    5、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名单;2013年拟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名单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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