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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4-03 | 浏览:1644次 ]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县综治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以提升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为主要目标的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宣传平安建设,广泛发动群众,把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全县每个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庭,确保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保持在96%以上,实现“两率一度”稳中有升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3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结束。
  三、方法措施
  (一)各镇、县级各部门、驻县各单位要把责任书签订工作与落实今年综治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结合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明确目标、责权利挂钩的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书。要把逐级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综治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抓手,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平安建设责任格局。
  (二)各镇要把责任书签订到村(社区)和镇各站所及辖区的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镇各站所要逐级签订到室和全体干部职工;村要签订到村民小组(中心户长)和驻村企业,村民小组要签订到每个村民户;社区要签订到每个家庭。企事业单位要签到班组和每个干部职工,学校要签到全体教师和班级(高中和职业中要签订到全体学生)。所有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镇、村(社区)综治办、站所、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存档,一份由签订人留存。
  (三)县级各部门和驻县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明确、目标明确、奖惩明确等刚性指标的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书。由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股)室和分管下属单位、科(股)室和下属单位与每一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逐级签订责任书。
  (四)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固定电话用户的责任书签订工作,摸清辖区、单位内部固定电话用户底数,确定专人,分片负责,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机,做到百分之百签订。县级各部门和驻县单位要重点做好本单位有家庭固定电话的干部职工的责任书签订工作,确保每个固定电话使用人都能熟知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是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采取的一项针对性很强的措施,是平安建设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各镇、县级各部门、驻县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将开展责任大落实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全面动员,精心组织,不留死角,确保任务完成。
  (二)精心筹划,注重实效。各镇、县级各部门、驻县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立即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在活动效果上求实效。各镇(街)要在一周之内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和责任大落实各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确保责任书层层签订到位。同时,要结合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广播、印制单页等多种形式,开展今年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平安建设大宣传活动,把综治及平安建设和安全防范知识、法律政策送到千家万户,不断提升群众平安建设知晓率。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单位责任书签订情况的检查督促,力戒走形式、做表面文章。4月底,县综治委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镇和县级各部门责任大落实及平安建设大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和市、县级平安单位年审的重要依据。

太白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